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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委关于制定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020年12月25日中国共产党福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福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福州实际,就制定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提出以下建议。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新征程

1.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十三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团结带领全市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贯彻落实“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加快建设有福之州、幸福之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全面进步。全市经济总量连跨4个千亿元台阶,2020年预计突破万亿元,人均GDP突破12.5万元;产业体系更加完备,结构更加优化,主导产业集群发展、规模壮大,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5%,海洋经济总产值接近三千亿元;新一轮城市升级有力推进,福州新区稳步发展,滨海新城蓄势崛起,长乐撤市设区,滨海城市格局加快形成;省会中心城市地位巩固提升,立体交通网络逐步完善,城市交通迈入地铁时代,综合通道、空港枢纽功能更加凸显;“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排名大幅提升,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压缩比例全国第一,城市信用综合排名跃升全国前列,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提速;“一带一路”合作持续拓展,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榕台融合交流持续深化,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政策有效落实,对台工作创造多个全国第一;民生事业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速保持高于经济增速,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基本公共服务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提前实现摘帽退出,对口协作成效显著;生态优势更加凸显,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平安福州、法治福州建设持续深化,共建共治共享模式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即将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设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为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2.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挑战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国际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前所未有;国内经济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全国区域发展分化态势明显,新一轮城市竞逐日趋激烈;我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创新能力还不适应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发展水平还不高、重点领域改革仍需突破、城乡一体化发展不够协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还不够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尚不均衡等短板亟待提升。从机遇看,伴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和特色更加凸显;多区叠加政策赋予福州广阔舞台,发展机遇明显增多,省会城市综合优势更加突出,在闽东北区域协同发展中的引擎作用更加明显;随着台海形势变化,我市对台前沿战略地位进一步强化;我市经济基础不断夯实,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发展韧性增强,社会和谐稳定;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热情高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具备多方面优势和条件。我们必须胸怀“两个大局”,清醒认识、科学把握发展形势,深刻认识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新变化新要求,深刻认识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新使命新责任,深刻认识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新征程新方向,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发扬充沛顽强的斗争精神,集中精力办好福州的事。

3.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展望二〇三五年,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之时,我市将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展现崭新面貌,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城市。届时福州经济实力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再上新的大台阶,人均GDP居全国主要城市前列,率先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高,创新动能全面迸发,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创新型城市;产业结构全面优化,建成具有福州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三个如何”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实现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法治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成文化强市、教育强市、人才强市、体育强市、健康福州,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生态优势持续巩固,广泛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建成更高水平美丽福州;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在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上走在全国省会城市前列;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平安福州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人的发展更加全面,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二、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

4.“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贯彻落实“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探索榕台融合发展新路,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全力打造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

5.“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

——经济发展取得新实效。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长潜力、内需潜力充分发挥,经济总量在全国主要城市中争先进位。农业发展更为高效、更有质量,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创新驱动成效显现,成为创新型省会城市。数字经济产值占GDP比重进一步提高,打造“全国数字应用第一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发展质效显著提升。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人性化程度达到新高度,营商环境评价排名稳步提升,市场主体更具活力。多区叠加优势全面凸显,海丝战略支点城市作用充分发挥,形成东南沿海国际门户。打响海上福州、数字福州、新型材料、海港空港、闽都文化等五大国际品牌,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榕台各领域融合持续深化,对台先行示范作用更加凸显,成为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先行城市。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新时代文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闽都文化软实力显著提升,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体系更加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城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大气、水、土壤、海洋等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河湖水系综合治理走在全国前列,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国省会城市前列。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低收入群体稳步增收,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备,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共同富裕步伐切实加快,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市域治理再上新台阶。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政府职能加快转变,社会治理结构持续完善,基层自治能力不断增强,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更加健全,平安福州、法治福州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更加完善,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加快形成。

——省会能级实现新提升。构建老城新城协同发展格局,城市能级、人口规模、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空港、海港、铁路、信息港等设施加快完善,福州滨海新城、福州大学城、东南汽车城、丝路海港城(江阴港城、罗源湾港城)、福州(长乐)国际航空城、现代物流城等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省会首位度和辐射带动力显著提升,引领闽东北区域协作全方位多层次深入开展,形成与闽西南协同区联动发展、衔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长江经济带城市群的国家级都市圈,争创国家中心城市。

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建设创新型省会城市

6.构建高水平创新平台体系。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建设,推动形成“一区引领、多园共兴”的创新创造示范基地。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新型研发机构、重大科创平台布局建设力度,高标准建设省光电信息创新实验室、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积极筹建柔性电子创新实验室等,争取更多重大科技项目落地福州。优化创新资源布局,串联高新区、软件园、“三创园”及各类开发区,打造环城科创走廊。聚焦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前沿领域,强化政府引导,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新作用,推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同发展,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实施“名校+”带动战略,支持在榕高校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研究院所、实验室等合作,引进优质资源、加快创新发展。坚持生态环境、功能配套、服务管理、办学水平、校园环境、共建共享“六个一流”目标,全力打造全国一流、有影响力的福州大学城。谋划建设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

7.培育更具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创新型企业蓬勃发展。开展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推动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集聚发展,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领军企业、行业冠军。完善各类基金投资体系,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做大做强。完善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政策,大幅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协同创新。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推广“以企业家培养企业家”模式,打造优秀企业家队伍,引领带动企业创新发展。

8.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坚持人才引领发展,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政策落实机制,构建更具竞争力、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强化“榕博汇”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百人计划”、“闽都英才”等引才育才行动,引进一批高端人才、科技领军人才等,抓好“侨二代”优秀人才回归。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与人才链对接融合,深化校地人才交流合作,强化重大人才工程与重大科技计划相衔接、招商引资与引才引智相协同。构建以创新能力、业绩、贡献为重点的多元化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人才流动及服务管理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健全支持各类人才来榕创新创业举措。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9.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改革科技计划形成机制和组织实施机制,健全科技重大专项攻关等制度。健全科技评价、科技开放合作等机制,优化科技奖励项目。加快科研院所改革,扩大科研自主权。开展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领航计划,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程,培养发展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完善从研发到落地的全链条转化机制。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行动,财政扶持资金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完善对高校、科研院所等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强化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调动更多创投基金、民间资本等投向创新领域。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0.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行动,推动产业基础高标准再造,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和强力引擎。完善园区规划布局,按照分类施策、全面提升原则,强化试点示范,探索不同类型园区建设模式,构建福州特色的园区建设标准体系。开展园区投资质量和集约用地评价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园区转型升级用地需求。提升园区“七通一平”标准化建设水平,完善科研、产业服务、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打造产城融合的都市型园区。促进“银园对接”、“银企对接”,创新园区建设投融资模式,争取更多金融支持。优化园区管理机制,稳妥推进园区整合,探索委托管理经营等模式,提升管理运营效能。

11.扶引大龙头、培育大集群、发展大产业。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构建质量优、效率高、动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通过支持技改、扩大投资等方式,扶引一批百亿、千亿级龙头企业。强化以企引企、以商招商,大力引进世界500强、央企民企500强、行业独角兽企业。推进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重点围绕新型显示、高端化纤、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产业,精准招引一批重大项目,支持龙头企业开展产业链垂直整合和跨区域横向拓展,培育产业大集群。布局建设上下游企业联盟,提升产业基础制造和协作配套能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发展大产业。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加强标准、计量、专利建设。深化跨市域跨行业分工协作,积极与周边城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建产业链供应链。

12.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全力支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突破,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速、比重提升。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各产业深度融合、智能网联,打造通讯器件、物联网等生产研究基地;聚焦智能装备与新型材料,重点发展壮大工业机器人、智能专用设备、特种玻璃、功能陶瓷、石墨烯、纺织新材料、高品质特殊钢等高端装备、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聚焦新能源汽车,立足区域协同,大力引进整车厂及汽车产业链相关项目,形成集汽车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产业集聚区,打造东南汽车城;聚焦节能环保,加快推动氢能、风能、核能等产业发展。

13.以“数字福州”建设引领打造数字应用第一城。持续办好“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积极融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深入实施数字经济领跑行动,加快形成“芯屏器核网”全产业链和“云联数算用”全要素群的发展格局,培育形成具有领先优势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快产业数字化改造,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工程和“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打造数字驱动的产业生态。深化数字应用场景建设,提升各行各业各领域数字化水平,加快“城市大脑”建设,推进公共资源数据汇聚整合、开放利用。加强数字技术、信息安全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全面提升数字安全水平,加强信息保护。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

14.以“海上福州”建设推动海洋经济振兴。加快推进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海洋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开展涉海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海洋产业集群,完善智慧海洋体系,建设海洋强市。推进“海上牧场”建设,加快“百台万吨”深远海养殖装备推广使用,支持深水养殖、境外养殖和远洋渔业发展。大力发展海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展海洋功能食品、生物制品等市场份额。理顺港口管理机制,整合闽江口内港区功能,提升福州港开发建设水平,积极争取拓展港口航线网络,打造世界一流港口,建设丝路海港城。发展临港先进制造业,壮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海洋产业。培育邮轮经济,发展滨海旅游,拓展海洋休闲旅游、文化体验等新兴业态。支持福州海洋研究院等机构建设,推动海洋产业创新发展。

15.以“平台福州”建设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发挥各类平台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实施服务业提质工程,全面提升高端服务业发展水平。大力培育总部经济、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会展经济等载体平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发展康养、家政、育幼、体育等服务业,培育各类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发展。围绕省会优势产业,打造一批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第三方综合服务等特色平台,加速平台经济集聚发展。加强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推进现代服务业规模化、数字化、标准化、品牌化。

五、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提升现代化国际化水平

16.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完善扩大内需政策支撑体系,畅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推进大平台、大市场、大流通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标准引领和品牌建设,打造“福州智造”、“福州创造”明星产品,实现更高质量供给。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搭建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区域大市场,拓展福州优势产品市场份额。加快集疏运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海陆空铁多式联运,完善生产、运输、仓储、流通、配送全链条服务,重点发展集装箱运输。规划建设现代物流城,打造辐射全国的区域性生活生产资料集散中心,争创国家物流枢纽城市。

17.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通道。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找准福州国际化定位、探索国际化途径,以国际化引领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充分发挥多区叠加优势,推动内需与外需、进口与出口、吸引投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探索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政策机制,促进国内国际市场顺畅对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提升出口转内销便利化水平。持续推动跨境电商平台、跨境产业园区发展。依托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元洪国际食品产业园等平台,鼓励企业加大对外投资贸易合作,积极拓展国内国际市场。推动民营企业成为开拓市场、畅通循环的主力军,推动侨资侨智成为经贸合作、融通内外的桥梁纽带,让更多福州产品和服务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港口、机场、陆路交通等方面的合作,打造衔接“一带一路”、服务中西部及周边地区对外开放大通道。

18.全面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需求侧管理,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培育消费新动能,建设面向国际、国内领先的消费中心城市。顺应市场消费升级需求,增加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传统消费,发展服务消费,培育新型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鼓励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区重点商圈、重要街区智慧化建设水平,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培育发展网红经济、夜间经济、首店经济、流量经济、共享经济等,打造一批消费新地标。加快构建农村三级物流网络,开拓城乡消费市场。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创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19.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聚焦优质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等重点领域,加快补齐市政工程、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农业农村、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投入力度,扩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深化“五个一批”项目推进机制,加强重大项目争取和储备,推进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健全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加大融资申债力度,发挥财政性投资项目杠杆作用,撬动更多民间资本。实施榕商回归工程,吸引在外榕商回榕投资。

20.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积极推进“两新一重”建设,实施新网络、新技术、新算力、新融合等新基建工程,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快5G试点城市建设,推进数据中心、充电桩、换电站、智能立体停车场等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发挥福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数据交换口岸作用,扩容“海峡光缆1号”通道,增强辐射海峡和“海丝”沿线国家与地区的通信枢纽能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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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以深化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

21.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市属国企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提升国企核心业务能力。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多元化募集企业发展资金,扶持国企加快上市进程,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组建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动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

22.充分激发民营经济活力。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心无旁骛办实业,掀起新一轮创新创业大潮。加快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步伐,鼓励民营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等,引导民营经济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发展新零售、在线教育等新兴产业。实施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壁垒,完善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治环境和政策体系。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建设一流企业,提升民营企业现代化国际化水平。

23.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支持行业协会发展,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工业用地储备制度,调整完善产业用地政策,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推动人力资源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协同发展。完善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体制机制,增强金融普惠性,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加快培育发展技术要素、数据要素市场,提高科研成果市场转化率,推动国家级、行业级数据资源在榕汇聚。深化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加快数据资产化,打造全国领先的数据资产运营中心。

24.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接轨国际标准,深化“放管服”改革,牢牢把握“市场主体满意”和“营商评价提升”双导向,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统筹做好福州市和福州新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持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发挥好“e福州”等平台作用,更大程度便民利民。加快信用立法进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落实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加快推动区域政务数据共享,推动建设闽东北营商环境服务平台,促进更多事项集成办理、跨市通办。健全企业家恳谈会等机制,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七、发挥多区叠加优势,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25.实施“海丝”引领战略。积极融入“海丝”核心区建设,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则红利,全面深化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加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双向投资合作,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持续办好“5·18”海丝博览会、渔博会等重大活动,积极申办世界航海装备大会,加快建设各类更高水平对外合作平台,拓展经贸合作新空间。用好用活金融创新开放政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打造“海丝”核心区金融中心。深入实施“丝路海运”、“数字丝路”等工程,依托船政文化、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海丝国际旅游节等,以“海丝”引领多区叠加,构建创新开放新高地。

26.推进自贸区创新发展。进一步激发自贸试验区试验田作用,持续推动自主创新和集成改革,不断放大示范效应。深化商事登记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实现“证照分离”全覆盖。立足“海丝”特色、对台定位,突出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开放度更高的功能型平台。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转型升级,推动福州综合保税区提升发展。积极配合推动自贸试验区扩区工作,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进一步推动投资、贸易、金融、运输和人员往来自由化便利化,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流动及服务机制,提高外籍人才工作许可便利,全面提升福州国际化水平。

27.发展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顺应扩大对外开放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放宽外资准入限制,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办理等机制,保护外商合法权益,促进内外资公平竞争。用好海外闽籍、榕籍社团等资源,联合共建境外产业园区、产业合作基地等平台,提升国际贸易规模和水平。

八、提升省会发展能级,做强做优福州都市圈

28.健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紧抓国家发展都市圈、城市群战略机遇,坚持“东进南下”的城市发展思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国际城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中心城区政治、经济、文化功能,强化滨海新城枢纽经济、数字经济、临空经济等产业功能,构建闽江至台湾海峡的沿江发展轴,打造串联沿海城市群、港口群和产业群的滨海发展轴,协同推进环罗源湾港口和临港制造发展翼、江阴湾和福清湾临港产业及滨海休闲发展翼建设。依托永泰、闽侯、闽清县域和连江、罗源、福清的西部山区,强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建设,适度发展休闲旅游和特色产业,构建山地生态涵养区。

29.高标准建设新区新城。对标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福州新区全域开放开发,加速产、城、人深度融合发展,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重要窗口。加快滨海新城开发建设,依托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国家东南大数据中心等资源优势,招大引强,提升数字产业发展层级。加快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推动高铁进机场,打造国内一流枢纽机场。大力推进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和航空货运、维修、服务等临空产业。推动临空产业集群和滨海现代都市融合发展,建设福州(长乐)国际航空城。加快长乐区行政中心搬迁,进一步提升新区新城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配套,吸引更多人口集聚发展。全力推动三江口片区高质量发展,有效联接老城新区,扩大中心城区辐射半径。统筹推进闽江口、福清湾、江阴湾等组团开发,形成沿海连片发展态势。

30.优化提升省会城市品质。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市行政区划调整的支持,加快拓展建成区面积,科学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合理统筹人口分布。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开展新一轮“十位一体”综合提升工作,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打造精品城区。实施“两江四岸”环境提升行动,打造闽江精品景观带,加快建设全流域的美丽岸线。完善历史文化街区和风貌区保护利用,延续和发展城市传统历史风貌。持续推进交通治堵,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大轨道交通、快速路网等建设,推进地铁向周边县(市)区延伸,促进路网畅通、高效转换。深化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推动公园城市、韧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城市安全发展。

31.推进宜居宜业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坚持以人为核心,优化城镇发展布局,提升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马尾琅岐、闽侯滨江新城、罗源湾新城、闽清梅溪新城等发展。统筹完善户籍制度改革及其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吸引不同层次人口流入,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加快形成千万级人口城市。支持福清、闽侯、永泰等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市(县)建设,加快以县城为重点的补短板行动,提升交通、教育、医疗等发展水平,实现公共服务设施提挡升级。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和制度并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使省会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

32.引领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全面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总体布局,全力推动强省会战略,加快福州都市圈一体化建设,引领闽东北区域协同发展,谋划推动海峡城市群成型。统筹布局大港口、大枢纽、大通道,加快沿海大通道、F2、F3线建设,推进昌福、温福高铁等省际大通道建设,形成多层次交通网络,构建区域交通枢纽中心。推动建设一批共建共享创新创业平台,构建闽东北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深化就业、教育、医疗、政务、环保、应急等协同发展,健全跨地区利益分享和补偿机制。推动与平潭一体化发展,共同打造促进祖国统一的前沿平台和推动国际合作的重要窗口。带动闽东北区域对外开放,形成联结浙南、赣东北和中西部地区,对接台湾地区,辐射“海丝”沿线国家的态势。

九、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33.提升特色农业竞争力。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坚持耕地保护制度,切实抓好粮食安全工程,深化拓展“菜篮子”工程,确保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优化特色现代农业布局,依托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等载体,推动特色优势产业串珠成线、集群成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现代种业,提升优质农产品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培育茉莉花、福桔、橄榄、金鱼、鲍鱼等农业品牌。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培育农村电商、数字农业等新业态。坚持集约节约用地,探索实施组团式开发,提高农业用地管理和开发利用水平。深化榕台农业合作对接,创建高标准的两岸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区。

34.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建设,完善乡村规划体系,全面提升乡村建设发展水平,打造乡村振兴样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完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加强农村水、电、气、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保障农房安全和建设质量。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一革命五行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全面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筑牢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推动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修复和改造利用。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新型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发挥乡村振兴集团等国企作用,统筹资金、人力等资源支持乡村发展。

35.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落实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林业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健全农村金融、保险服务体系。

36.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完善脱贫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体系。推动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升级,深化就业、科技帮扶,增强内生动力。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加强返贫监测,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坚持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用好用足各项扶持政策,推动革命老区、少数民族乡村加快发展。深化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等机制,为协作地区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十、推动闽都文化繁荣兴盛,全面建设文化强市

37.全面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推进新时代铸魂育人工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形成适应现代化国际城市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实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鼓励传统媒体强化内容建设,培育一批新型主流媒体,打造理论传播矩阵。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建立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和阵地建设,培育特色品牌。推进诚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38.打造闽都文化品牌。全力办好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继续实施名城历史记忆工程,加强对文物、古厝的保护修缮,打造“福州古厝”保护样本。持续提升三坊七巷、上下杭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品质,支持烟台山争创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加快打造闽都文化城。推动“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船政工业文化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大“福州茉莉花与茶文化系统”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天宝陂”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宣传,挖掘和发展寿山石文化、鼓岭文化、昙石山文化、船政文化、庄寨文化等,用好郑和下西洋驻泊基地等特色资源,推进榕籍院士馆等载体建设,讲好福州故事。构建闽都文化传承体系,健全非遗项目保护传承机制,注重闽剧、闽菜等传统技艺传习,保护福州方言,推动闽都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持续扩大品牌效应。

39.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大力推进文化强市战略,实施文艺创作新品、优品、精品扶持计划,以文化事业带动文化产业发展壮大,以文化产业支撑文化事业全面繁荣。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打造闽都文化、温泉养生、清新生态和滨海度假旅游品牌,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实施文化产业龙头促进计划,支持文化企业上市和跨区域、跨行业兼并重组。提升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水平,发展文化电商、创意设计、网游动漫、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等文化产业新业态,打造文化产业链、产业集群。坚持产业化办展,积极申办各类演出、展览。建立文化产权交易体系,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培养多层次的文化产品要素市场和消费市场,壮大骨干文化企业。扩大文化领域开放,实施“海丝”文化交流工程,推动文化市场主体多元、要素集聚,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40.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管理科学的文化设施网络体系。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创新发展,加快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提升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水平。探索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完善“数字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等服务网络,满足市民精神文化需求。创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发展,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十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高颜值的美丽福州

41.当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积极融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加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完善林权、水权等生态补偿制度和资源环境产权交易制度,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结合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强化各项制度创新。全面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健全环境治理责任考核机制,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协同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终身追究。

42.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全面加强绿色生产体系建设,率先推进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建立绿色产业认定机制,建设绿色低碳的交通网络、能源体系、建筑体系和制造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进工业园区智能化、清洁化改造,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全面推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引导工业企业开展质量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加快大宗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制定实施力争碳排放提前达峰行动方案,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全面推进碳汇交易试点。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探索绿色消费激励等政策,倡导绿色健康生活。

43.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注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生态治理,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力争各项指标保持全国省会城市前列。强化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治理,持续推进大气污染精准减排。全面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完善市级水网建设,巩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有序推进直饮水工程建设,强化饮水安全。深入推进河湖水系综合治理,落实“河长日”长效机制,推动大江大河水质稳定达标;小流域全面消灭Ⅴ类水质,力争稳定在Ⅲ类以上;内河水质主要指标全面消灭Ⅴ类。强化海洋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强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强化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海岛环境治理、海漂垃圾治理。健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体系,推动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稳步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加强生活垃圾全过程管控,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实现垃圾分类全域覆盖。严格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统筹推进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

44.构建高质量生态系统。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统筹抓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综合治理,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系统治理,深入实施“三沿一环”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严厉打击盗采砂违法行为,提升福州都市圈生态系统质量。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城市空间、生态空间、农业空间“三区”管理。坚持遍植榕树,深入开展“绿进万家、绿满榕城”行动和“村植千树”活动。扩大重点生态功能区商品林赎买范围,提升森林生态功能,提高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水平。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全面推行“林长制”,衔接建立“湾滩长制”。实施重点河段堤防和重点海堤达标建设,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优化海洋开发和保护格局,打造提升海湾景观带,建设美丽海洋。

十二、全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稳步推动共同富裕

45.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深入实施城镇职工、农民、困难群体、高端人才“四大群体增收计划”,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推动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大力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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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构建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持续做好中小微企业减负、稳岗工作,稳定就业基本面。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促进灵活就业。实施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积极就业、大胆创业。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47.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位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教育资源结构,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建成教育强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优化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实施“优质学校、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带动工程,推行集团化办学、合作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职业院校核心竞争力,加快推动福建职教城建设。全面提升闽江学院等市属高校办学层次和水平,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争取在大学数量、办学质量上有大的突破。探索建立一批产教融合企业试点,联合院校协同创新、培养人才。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事业,实现与公办学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进智慧教育建设,拓展高校联合培养新模式,探索“云大学”建设。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加强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

48.全面推进健康福州建设。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统筹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完善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全民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等,构建区域互联网医院服务平台。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向“全联”、“深动”发展。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促进医疗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和培养医疗高层次人才、重点专科和紧缺专业人才。落实中西医并重方针,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体育强市建设,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深化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建设,扶持体育综合体、体育小镇发展。发展大众体育、竞技体育,打造自行车、马拉松等国际赛事。

49.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落实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制度。完善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帮扶关爱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坚持房住不炒,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设市住房租赁平台,满足新福州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50.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面提高省会人口素质。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集成改革,形成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圈。深化拓展医养结合、家庭病床、安宁疗护等医疗照护服务。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管理体系,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适老化改造,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需求。

十三、统筹发展和安全,构筑更高水平的省会治理体系

51.加强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安全战略部署,推进国家安全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健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体系。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市民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提高经济安全保障能力,健全经济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政府融资举债机制,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确保生态安全,保障核与辐射安全,维护新型领域安全。

52.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持续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健全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和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深化“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推动多元共治。

53.推进法治福州建设。坚持法治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完善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探索法治政府建设“福州模式”。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四门四访”等信访制度,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法治化,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加快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市民法治意识。

54.维护社会稳定与安全。推进平安建设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相融合,积极探索以平安社区为根基、平安市域为抓手、平安行业为支撑的平安福州实现路径。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深化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健全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实现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发扬双拥优良传统,深化军民共建,推动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开展灾害风险普查,加强精准监测预警,提升台风、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和保障体系,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55.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深入学习贯彻“三个如何”重要指示精神,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提升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社区赋权,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资源、服务向基层下沉,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促进科技创新与社区治理有机融合,加快建设“智慧社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让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十四、深化榕台融合发展,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先行城市

56.深化经济领域融合。实施新一轮对台产业合作计划,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对台合作,促进榕台产业在现代农业、新型材料、电子信息、文化旅游、生物科技、医疗健康等领域深度融合,引导和支持台资企业推进强链补链和科技创新,积极推动台企上市。搭建两岸创投智库平台,吸引更多两岸创投机构集聚福州。积极争取拓展经台湾跨境电商进出口海运、空运专线,打造榕台跨境物流通道。继续提升榕台金融合作水平,支持在榕台湾金融机构、榕台合资金融机构发展。开展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完善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协调机制。

57.深化基础设施领域融合。推动应通尽通,构建立体式对台通道枢纽,提升榕台互通效率。稳步推进与马祖地区通水、通气、通电、通桥,推动黄岐对台客运口岸正式开放,持续提升榕台直接往来条件。扶持培育榕马客运航线,积极争取拓展榕台海上货运航线,构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的海空通道枢纽。推动榕台通关合作,探索实施“在线监管、实时验放”通关模式,逐步实现监管无缝对接、行业标准共通。建设一批“互联网+”服务平台,拓展服务新领域,推动榕台通信资费“同城化”。

58.深化社会领域融合。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享受同等待遇政策,坚持“非禁即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促进台胞社会服务保障水平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同步提高。推进两岸“三创”基地建设,设置台胞创业支持服务中心,带动更多台湾青年来榕实习就业。鼓励台胞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建设,吸引更多台湾教师、医师、社工等人才来榕任职。结合两岸乡建乡创学院等平台,推动更多台胞参与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拓宽榕台教育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办学、结对交流、师生互访。完善台胞在榕就学就医就业配套政策,健全榕台双向维权联调工作机制。开展榕马健康卫生领域交流合作,推动连江与马祖医疗合作。

59.深化文化领域融合。提升两岸文化交流质量体量能量,促进同胞心灵契合。拓展与台中市等城市交流合作,推动两地行业协会对接交流,建立文化、旅游、经贸等方面长效对接机制。围绕“青年、民间、基层”主线,强化宗亲、乡亲、姻亲、民间信仰“四大纽带”,深化民间交流。持续办好海峡青年节、船政文化研讨会等文化交流活动,培育一批新的对台交流基地、体验式交流中心。发挥闽都文化、海峡青年交流营地、台湾会馆、两岸社区交流中心等资源优势,深化榕台学术、文创、媒体等交流合作。开展两岸互访交流,办好两岸婚姻家庭夏令营等活动,加强榕台青年互动联谊和情感交流。

十五、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而奋斗

60.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领导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根本保证。深化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和落实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加强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当好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示范城市。深化“红色领航工程”,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质量提升工程,推动基层党建创新发展。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好干部标准,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保护激励,推动一线考核干部常态化、长效化。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持续为基层减负。完善监督体系,加强政治监督,深化政治巡察,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61.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保障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把广大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有效凝聚各方力量。

62.深化榕港澳侨合作。完善榕港榕澳合作机制,探索深化金融、商贸、旅游、科技、人才等重点领域交流合作,推动榕港榕澳“并船出海”,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全面落实党中央惠港惠澳政策,建设港澳青年实习基地、“双创中心”,便利港澳居民在榕发展。完善常态化联系联谊平台,持续开展青少年交流活动。加强新时代侨务工作,注重发挥侨的优势,完善服务联动华侨的机制、政策、平台等,广泛凝聚侨心侨力。

63.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按照本次市委全会精神,制定“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创新完善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工作机制,制定《行动纲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政策推动、项目带动、部门联动的协同推进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确保“十四五”规划落到实处。

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同心同德,顽强拼搏,敢为人先,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为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而努力奋斗!

来 源 | 福州日报

编 辑 | 李文欢

来源:政信理财网,更多详情请咨询理财顾问:136-2194-8357(微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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