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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市东路 环市东路372号

146°c 2023年03月01日 08:59 政信定融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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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普宁市管理局了解到, 《普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年)》于2018年8月13日获省人民政府批复(粤府函[2018]283号),现将予以批后公布。 具体内容如下:

《普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主要内容简介

一、总则

1.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5-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2.规划范围

市域范围:包括街道办事处7个、镇17个、乡1个、国有农场3个,总面积1620.45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流沙东街道、流沙西街道、流沙南街道、流沙北街道、池尾街道、大南山街道、燎原街道、占陇镇、军埠镇、下架山镇、大坝镇以及赤岗镇的仙洞村、后湖村、上洞村和南径镇的东岗寮村、平洋山村、碧屿村、青洋山村及云落镇的云楼村、中央寨村、大池村的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479.76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西至揭普高速,东至厦深铁路及高铁起步区范围,北至汕湛高速及英歌山工业园范围,南至大南山城市公园及南方梅园,面积为145.03平方公里。

图1 规划空间层次图

二、城市总体发展目标

与迈向“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相适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普宁市建设成为广东省特色产业强市,产城融合发展的示范城市,粤东绿色生态宜居城市。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初步形成大健康产业、时尚服装产业两大千亿产业集群的总体格局,城市空间格局逐步优化,环境品质提升明显。

到2035年,基本建设成为广东省特色产业强市,产城融合发展的示范城市,粤东绿色生态宜居城市,部分指标达到粤东先进水平。

到2050年,全面建设成为广东省特色产业强市,产城融合发展的示范城市,粤东绿色生态宜居城市,各项发展指标基本达到粤东先进水平,部分指标达到粤东领先水平。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 一主三副,两轴五支点”的市域城镇空间总体结构。

1.一主:中心城区

为普宁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中心,全市经济增长极和动力引擎。

2.三副:三个中心镇。

进一步强化占陇、洪阳、里湖3个中心镇职能,包括增强中心城区与中心镇的交通可达性,加强中心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中心镇产业集聚发展等,强化中心镇对周边城镇的辐射带动。

3.两轴:东西向产业强化轴和南北向特色联动轴。

东西向产业强化轴依托汕湛高速联系汕潮揭核心区以及珠三角城镇群,通过省道238与城北大道连接中心城区、占陇、里湖,向西承接珠三角城镇群产业转移,向东与汕潮揭核心区差异化分工合作,并辐射带动练江经济带沿线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

南北向特色联动轴依托揭惠高速、国道324、省道236,联系揭阳城区和惠来县城,向北辐射大坝、洪阳、赤岗、南溪、广太,向南带动云落、梅林、高埔,形成特色产业经济带。

4.五支点:五个特色镇。

规划军埠、云落、南径、高埔、大坪五个特色镇,依托已有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通过引导特色产业集聚、建设特色空间风貌、优化基础服务配套,发展成为产业特色鲜明、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特色镇。

(二)城镇体系规模结构

规划将城镇规模等级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1个100万人以上的Ⅱ型大城市,即中心城区;第二层次:2个20-30万人的Ⅰ型小城市,包括占陇镇、洪阳镇;第三层次:16个20万人以下的Ⅱ型小城市,包括高埔镇、云落镇、梅林镇、里湖镇、梅塘镇、下架山镇、军埠镇、南径镇、大坝镇、麒麟镇、赤岗镇、南溪镇、广太镇、船埔镇、大坪镇、后溪乡。

图2市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图

(三)市域综合交通

1.铁路枢纽

在现有厦深高铁普宁站的基础上,规划新增疏港铁路南溪站、洪阳站、普宁东站三个铁路货运站。

2.公路枢纽

规划一级公路客运站2处,分别为高铁客运站、市汽车总站;规划二级公路客运站1处即燎原汽车客运站;规划三级公路客运站5处,即池尾汽车客运站、洪阳汽车客运站、里湖汽车客运站、占陇汽车客运站、普侨汽车客运站。

规划公路货运枢纽4处,分别为英歌山货运站、东部服装货运站、广东烟草粤东货运站、康美物流港。

3.通用机场

结合普宁实际情况,规划1处通用机场,选址位于云落镇。

4.重要交通廊道

(1)铁路

规划重点控制和预留厦深铁路、揭阳港疏港铁路、汕头港疏港铁路等重要交通廊道。

(2)高速公路

规划重点控制和预留潮惠高速、汕湛高速、揭普高速、揭惠高速、陆惠高速等重要交通廊道。

(3)城际轨道

规划新增揭惠城际轨道、普汕城际轨道;远景预留普揭(普宁至揭西)城际轨道。同时,城际轨道交通地下部分兼顾人民防空的需要。

图3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四、城市规划区规划

(一)三类空间的划定

城市规划区划分为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三大类空间,三类空间采用分类管控。

1.生态空间

划定生态空间面积共206.76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面积的43.10%。

2.农业空间

划定农业空间面积共115.69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面积的24.11%。

3.城镇空间

划定城镇空间面积共157.31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面积的32.79%。

(二)生态控制线一级管控区

划定生态控制线一级管控区面积共139.11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面积的29.0%。

(三)基本农田保护线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线面积共30.18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面积的6.3%。

(四)城镇开发边界

范围划定: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共157.31平方公里, 占城市规划区面积的32.78%。

五、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一)城市性质与职能

城市性质为全国大健康产业及时尚服装名城,广东省地方性次中心,粤东地区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

城市职能为广东省产城融合示范城市;粤东商贸物流名城和重要的铁路、公路交通枢纽;练江流域综合治理核心区;区域特色商务生态旅游城市。

(二)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主三副、两轴五组团”的空间结构

1.一主:即流沙大道城市主中心。规划依托现有基础,进一步完善商业、购物、公服等生活性服务设施,打造市区综合性城市中心。

2.三副:即北二环城市副中心、东部服装产业集聚区城市副中心、高铁起步区城市副中心。

3.两轴:城市综合发展轴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轴。

4.五组团:城市宜居生活组团、服装产业集聚组团、医药产业集聚组团、综合产业集聚组团、白坑湖生态休闲组团。

(三)建设用地规模

至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00.63平方公里,占中心城区总面积的69.38%,其中,城市建设用地96.36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4.27平方公里;非建设用地面积44.4平方公里,占中心城区总面积的30.62%。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3764.8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39.07%。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5.99平方米。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621.7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6.45%,人均用地面积5.94平方米。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188.6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12.34%。

4.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1456.9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15.12%。

5.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150.9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7%。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266.6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13.15%。

7.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18.4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1.23%。

8.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067.4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11.08%。其中公园绿地面积898.2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9平方米。

图4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

(四)综合交通规划

1.中心城区道路网

城市道路功能分为交通性主干路、生活性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4个级别。

(1)交通性主干路:规划形成“三横三纵”的交通性主干路系统。规划交通性主干路总长度50.9公里,道路红线24-90米,设计车速60-80公里/小时。

“三横”分别为城北大道、普宁大道、池里路;“三纵”分别为环市西路、燎洪路、环市东路。

(2)生活性主干路:规划形成“五横九纵”骨架的生活性主干路系统。规划生活性主干路总长度154.8公里,道路红线30-60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东西向骨架性的生活性主干路包括北二环、环市北路—环市北路东延线、流沙大道、城南大道—中心大道、寒妈东路。

南北向骨架性的生活性主干路包括环市西路、中心大道、省道236、广达路、玉华路、文竹路、中河西路、马华路、白马西路。

(3)次干路:为联系城市主干道及支路的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40米,设计车速30-40公里/小时。

(4)支路:规划支路间距控制在150-200米,红线宽度12-24米。

2.公交系统规划

建设4条快速公交线路:1号线(省道236)、2号线(北二环)、3号线(环市北路—城南大道)、4号线(环市东路—普宁大道)。

规划公交枢纽站5处,即广达路公交枢纽、北二环公交枢纽、环市东客运站公交枢纽、高铁站公交枢纽、流沙大道公交枢纽;规划建设公交保养场2处。

3.慢行系统规划

利用练江及其支流建设滨江绿化景观休闲带,设置自行车道和人行步道,打造具有滨江特色的慢行交通系统。

图5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图

(五)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城市公共中心体系规划

规划形成“市级—片区级—居住区级”三级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1)市级公共服务核心:即流沙大道公共中心和北二环公共中心,承担市级行政、商务、文化、体育、商业服务职能。

(2)片区级公共中心:即英歌山、白坑湖、东部服装产业集聚区、高铁起步区、寒妈等5个片区级公共中心。

(3)居住区级公共中心:服务人口规模为5-8万人,为城市功能组团内的居住区提供生活服务。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

(1)行政办公用地

至2035年,规划行政办公用地62.8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65%,人均行政办公用地0.60平方米。市级行政中心主要位于流沙大道与玉华路交汇处东侧以及流沙大道与广达路交汇处附近;片区级行政办公设施结合各街道现状设置。

(2)文化设施用地

至2035年,规划文化设施用地56.7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59%,人均文化设施用地0.54平方米。市级文化中心新增1处,位于北二环与广达路交汇处东南侧,主要布置市展览馆、青少年宫、影剧院等大型文化设施。

(3)教育科研用地

至2035年,规划教育科研用地371.0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3.85%,人均教育科研用地3.55平方米。保留已有3所中等职业学校,新建5所职业技术学校。

环市东路 环市东路372号

(4)体育用地

至2035年,规划体育用地51.2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53%,人均体育用地0.49平方米。规划市级体育中心1处,位于北二环与广达路交汇处东侧,满足举办大型体育赛事的要求。

(5)医疗卫生用地

至2035年,规划医疗卫生用地57.82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60%,人均医疗卫生用地0.55平方米。

全市医疗卫生设施总量按每千人5.4张病床的总指标配置。新建各级综合医院,主要包括普宁市儿童医院、普宁市人民医院新址等;推动专科医院发展,积极提高妇幼保健、皮肤病、精神病等专科医疗技术水平,新建普宁市口腔医院、普宁市精神病医院;完善疾病防治和卫生监督体系,迁建普宁慢性病防治中心。

(6)社会福利用地

至2035年,规划社会福利用地15.3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16%,人均用地面积为0.15平方米。

(7)文物古迹用地

至2035年,规划文物古迹用地0.38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01%。

(8)宗教设施用地

至2035年,规划宗教设施用地6.28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07%。

图6 中心城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六)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保护2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分别为“八一”南昌起义南下部队指挥部军事决策会议旧址(八一纪念馆)、普宁学宫;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分别为革命烈士陵园、陂沟小学、什石洋辉祖祠、十八烈士纪念碑、三都书院、邓宝珍烈士墓、许阿梅墓、赤水革命烈士纪念碑、王武烈士墓。

本规划划定城市紫线总面积0.38公顷。

(七)生态环境保护

至2035年,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067.4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1.08%。其中公园绿地898.25公顷,防护绿地148.93公顷,广场用地20.23公顷,实现中心城区范围500米半径见绿(公园绿地)。

本规划划定城市绿线总面积544.01公顷,包括对城市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结构性绿地、市级综合公园以及铁路、高速公路、高压走廊两侧和重污染单位、危险品仓库周边的防护绿地等。

(八)市政工程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莲花山水厂和平头岭水厂,远期供水规模26万立方米/日,同时提高再生水利用量,协调北部中心水厂和汤坑水厂联合供水。

采用生活、生产、消防共用给水管网进行环网供水,整合水厂资源,实现水厂联网供水。

2.污水工程规划

排水体制在整体布局上确定为雨污分流制,新建区采用雨污分流制;老城区近期保留截流式合流制,远期应逐渐改造为雨污分流制。至2035年,规划形成5个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总处理能力为25万m³/d。

3.雨水工程规划

规划雨水管渠应充分结合地形地势就近自流排入周边水体,规划主干道红线宽度大于40m,在道路两侧双侧布管。规划新建4座雨水泵站。

4.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扩建2座220kV公用变电站,新增1座220kV公用变电站,220kV变电总容量1920MVA。规划保留110kV变电站2座,分别为流沙站、西南站;规划新建110kV变电站5座,分别为平头岭站、歌山站、光南站、横山站及白马河站,新增变电容量600MVA;规划扩建110kV变电站3座,分别为赤水站、中河站、池尾站,增加变电容量120MVA;110kV变电总容量为2066MVA;220kV单回及双回高压走廊控制宽度为40米,110kV单回及双回高压走廊控制宽度为25米。

5.通信工程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六座电信局,中心城区电信局所设备总容量在原来基础上扩容至80万门。规划保留现状9座邮政支局,并按照规范要求建设邮政所和邮政代办点等设施。

6.燃气工程规划

至2035年,燃气气化率为100%,其中天然气气化率为90%,瓶装液化石油气气化率为10%。天然气总用气量为21851万Nm³/年。城市燃气由门站、调压站供气,LNG气化站作为调峰气源。

7.环卫工程规划

规划于云落镇新建垃圾处理厂,设计规模800吨/日。规划9个中型转运站和127个小型转运站。

8.综合防灾规划

消防规划:规划在现状1座普通消防站、2座专职消防队、1座待建普通消防站的基础上,规划16座消防站。

人防规划:到2035年,规划人防工程总面积98万平方米。

抗震防灾规划:中心城区抗震设防烈度为Ⅶ度。一般建设工程按Ⅶ度进行抗震设防;重要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高于Ⅶ度进行抗震设计和施工。城市广场、公园、绿地、运动场为主要的避震疏散场地,服务半径300-500米,人均疏散面积4平方米以上。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城市各项建设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预防工程地质灾害发生;加强地质灾害的普查工作,并根据地质灾害勘查结果,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完善预警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网络及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预报网络,进行地质环境灾害调查和监测。城市建设应避让灾害隐患点。

图7 中心城区防灾减灾规划图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普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的批复

来源:普宁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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