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协议 干股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讲起股权这个事儿,相较于看别人的热闹,倒不如真正考虑下自己的企业,怎样把这件事早日推上议程,你看到的下文,虽然不能给你带来具体解决方案,但也许能够帮助你解决一些困扰。
一、创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通常有哪几种?
创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常见的有三种:
一是狭义的股权激励,就是实打实的股权,被激励的对象直接获得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享有创业公司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二是期权,基于未来,由公司设定一个优惠条件,给员工在未来某个时点购入公司股权的权利,员工可以根据行权时公司的状况,选择是否行权,是否购买或者不购买;
三是虚拟股权,所谓的干股,一般只有分红权,而无其他股权权能,虚拟股权的股东不会出现在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上,除非经第三方认可或明知,一般并不具有外部对抗效力。
其中,股权,不适用于员工,是合伙人级别的才适用;虚拟股权,一般适用于业绩型的员工;而通用的是期权。
二、全员激励还是部分激励?根据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如何制定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
股权激励,不是福利,也不是奖励。激励的价值在于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大家对公司做出更多的贡献,从而促成公司估值的提升,进而促进自己的份额价值的提升。所以,不建议做全员激励,每个人都有期权,没办法跟每位员工的实际贡献挂钩,大锅饭,起不到激励的作用。
激励要分阶段,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的阶段,对不同的员工提出不同的激励方案。常见的激励方案,根据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有几个要点:
1、定目标,企业到每个阶段,要有自己的发展目标,包括财务、客户、业绩等;
2、定方法,股权激励方式很多,刚才说的,比如期权、虚拟股份等等,创始人对于什么员工,需要什么股权激励方法,要有所区别;
3、定对象,企业需要有自己的标准,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考虑,不同的阶段,激励不同对象;打个比方,在初期产品开发很重要。所以,前期可以更多的激励产品开发人员;在发展期,运营及市场显然更重要。所以,要更多的考虑激励市场运营人员。
4、定数量,企业拿多少的股权进行股权激励,达到激励的目的,又不失股权结构的安全性;
5、定来源、条件,用于激励的股权从哪里来,期权授予条件。
6、定权利义务、签合同,确定激励对象享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怎么行权,退出等。
三、从操作层面上来说,制定完方案后,还要采取哪些措施,才能保证股权激励方案最终达到效果?
方案制定好后,要很认真地跟员工解释激励的意义,并释明主要条款,要点。让员工充分理解,才能充分配合,激励起他们的积极性。
当然,激励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款上,要有配套的制度。包括绩效管理体系,薪酬体系,岗位管理体系,等等。
四、股权与期权的差别在哪里?期权的行权价格如何确定?
股权是我们一般讲到的,实际拥有的股权,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期权,顾名思义,就是期待的股权,是未来可能得到的权利,不是公司的股东。当然还有其他, 比如处分、收益等区别,细节的部分就不展开。
行权的价格,有按估值、净资产等方法,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一般是按激励时企业融资估值的一定比例。比如,估值的十分之一到二十分之一。当然,不同的企业,行权的价格比例不一样,要看每家企业各自情况。
此外,行权的时间,行情是4-5年 ,4年比较常见。时间上一般是遵守企业正常发展到成熟期的时间也就是4年左右。
五、已经签了期权授予协议,离职后怎么办?
公司给员工授予期权,员工离职后,期权的处理,一般是三种情况:
一、对于已经行权的期权,一般是约定在员工离职后,公司有权按照约定的价格,对员工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
二、对于已成熟、但未行权的期权,一般给员工考虑决定,是否行权,如果员工选择行权,则按照协议的行权价格,继续购买;如不行权,就由公司回收。
三、对于未成熟,也就是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期权,由公司全部收回,放回期权池。
六、期权池持有,都哪些方式,哪种方式更好?
期权池设立,一般由创始人代持,有限公司持有,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等三种方式。各有优劣,时间关系,不具体展开。常见的方式,是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有几个优点:
1、合伙企业在治理层面,比较方便,高效,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可以较大自由度的约定合伙人入伙、退伙制度和分配机制,进而实现激励目的。
2、通常由创始人担任合伙企业的GP,可以较小的投资,增强对企业的股权控制权,有利于保障创始人对持股主体,也就是合伙企业的控制权。
3、税收优惠,有限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避免了双重税赋,有限公司就需要双重征税。在是否做税收筹划的同等前提下,一般而言,有限合伙企业的税赋,相对少一些。
所以,创业企业可以考虑采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期权池持股平台。同时,各地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优惠政策等,都不一样,在设立时,多加比较。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在全国各地。
七、从法律的层面来说,哪些协议是具有法律保障的,如何避免公司开出口头支票?
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符合合同的要件要求,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是具有法律保障的。很多创业企业为了招募团队,在招聘时都会说有期权,这是常见的现象。但等进来后,会发现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原因是各种各样,包括融资不顺畅,项目进展不顺利,激励方案没做,等等。
因此,避免公司开出口头支票,应注意保存与公司交流记录,在入职时,对期权进行大概约定,把公司承诺的实现书面化,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这样,相对会比较有保障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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