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股票 同方股份股票技术分析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7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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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副董事长胡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董事温新利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李凌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候选人韩泳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4、 董事会秘书张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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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开转让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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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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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2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嘉璐、许伟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8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9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韩泳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黄敏刚先生已辞去董事及相应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股东大会已经选举韩泳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应进行调整,涉及的专门委员会调整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韩泳江先生
委员:韩泳江先生、胡军先生、孙汉虹先生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设系统工程部、采购管理部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系统专项工程管理,保障专项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工作需求,同意增设“系统工程部”,与科技信息部合署办公;为了加强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控制采购成本,同意增设“采购管理部”,与经营管理部合署办公;同意质量工作由经营管理部调整至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更名为安全环保质量部;因成立合规管理委员会,同意原法律合规办公室更名为合规管理办公室。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附:董事长简历:
韩泳江先生:1968年10月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成都科技大学物理化学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曾任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深圳中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中核宝原资产控股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核集团上海联络部主任,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核集团(上海)市场开发部主任、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韩泳江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其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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