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债权 玉溪市抚仙湖置业有限公司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杨志锦 综合报道 Wind数据显示,上周地方债发行508亿,本周地方债计划发行1044亿。截至4月16日,今年地方债发行1.9万亿,其中新增专项债发行1.31万亿,完成全年额度的36%。
一.中央政策
1.中央财政将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作为监测重点
财政部部长刘昆4月14日发表《忠诚履职,奋勇担当,坚决扛起稳定宏观经济的政治责任》一文。
文章指出,加强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中央财政将债务风险较高、库款保障程度较低、财力相对薄弱地区作为重点,通过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机制,按月监测预警,及时向所在省提醒提示发现的问题,推动及时化解风险。同时,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参照中央财政做法,建立本地区财政运行监测制度,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确保县区“三保”不出问题。
2.刘昆:今后应对风险挑战的政策空间还比较大,财政可持续性增强
财政部部长刘昆4月16日发表《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文。
文章表示,有效应对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始终保持稳健运行。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保持财政可持续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们通过出台一系列监管制度,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增加的同时,隐性债务风险稳步缓释,地方政府债务处置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总的看,我国财政运行平稳健康,今后应对风险挑战的政策空间还比较大,财政可持续性增强。
3.国务院:将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
4月13日召开的国常会表示,深化改革,破除制约消费的障碍。推进消费平台健康持续发展。引导金融机构丰富大宗消费金融产品。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将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以投资带消费。
4.财政部首次明确专项债使用进度
财政部预算司负责人、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主任宋其超4月12日在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对2021年发行的专项债券,原则上在今年5月底前拨付使用;对2021年12月提前下达的2022年专项债券,原则上在今年9月底前拨付使用。对于第二批专项债券额度,尽可能在今年加快使用。这是财政部首次明确专项债使用进度。
5.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额度已全部下达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4月12日在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额度已全部下达。为便于地方早作安排,经国务院同意,去年12月财政部提前下达地方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46万亿元。3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3月30日又向各地下达了剩余的新增专项债券限额。目前,各地正抓紧履行预算调整程序,将新下达限额尽快分解至市县。
6.今年7月实现对专项债项目的穿透式监测全覆盖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4月12日在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去年以来,财政部印发文件要求各地全面推广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并在局部地区试点。目前,我们正在加紧工作,预计今年7月底能够实现穿透式监测全覆盖,主要是通过信息化手段,穿透了解项目单位建设运营情况,重点掌握债务资金从国库拨付到项目单位以后的情况,及时掌握专项债券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夯实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基础。
7.发改委:指导督促地方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司长欧鸿4月15日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专项债券规模为3.65万亿元,目前各地方正在加快发行使用。加上去年四季度发行的专项债券,今年可以使用的专项债券资金规模较大。我们将指导督促地方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地方动态
1.玉溪市违规举债、部分单位化债不实被问责
4月14日玉溪市政府网公布《关于玉溪市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等问题的问责情况》。
违法违规举债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玉溪市人民政府建设东风中路改扩建项目违法违规举债0.27亿元
2020年,以工程决算未完成,不能提前支付0.27亿元为由,拖延支付工程款造成玉溪市政府产生债务。2020年底,工程款已拨付至施工方。
(二)玉溪市人民政府为疫情防控保障融资项目违法违规举债5.96亿元
2020年2月,根据玉溪市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要求,玉溪市开投公司、玉溪家园公司向国开云南分行贷款5.5亿元并转借给玉溪市级有关单位。截至2021年2月,涉及贷款已由市级有关单位全部退回公司,并由公司偿还国开行。
(三)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化债不实4.33亿元
2019年1月,玉溪高新区财政局召集玉溪高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玉溪高新区龙泉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开会,提出将4.33亿元政府债务剥离为企业债务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测平台中予以核销的建议,并在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和党工委会议上汇报得到批准,违规化解债务。2019年12月,已化解的4.33亿元已重新在财政部监测平台中红冲整改,重新录入系统。
(四)玉溪市红塔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化债不实4.97亿元
2019年7月,红塔区国资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私募债,用“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2016年发行的债券4.97亿元,政府债务未实际化解。红塔区国资公司已于2021年3月在财政部监测平台对化解的4.97亿元进行了红冲整改,重新录入系统。
问责情况如下:
(一)对相关责任单位问责情况。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责令玉溪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对相关责任人问责情况。对时任玉溪市财政局局长李丁全、玉溪市财政局副局长张娟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时任云南省玉溪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师冲、时任云南省玉溪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志坚、时任云南省玉溪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陈超提醒谈话,对高新区财政局局长张新亮进行通报问责,对时任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局长陈崇明书面诫勉,对时任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副局长郑宏欣、时任云南省红塔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冯斌进行批评教育。
2.财政部湖北监管局:持续监控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融资监测,严禁违规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
4 月12 日,财政部湖北监管局发文《强调“三个聚焦”保障县区财政平稳运行》。文章指出,要强化对县区隐性债务风险情况的监管,加强对问责落实落地情况的跟踪。完善与省财政厅的隐性债务化解双重审核机制,逐笔审核隐性债务化解情况。通过大数据手段,持续监控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融资监测,严禁违规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重点关注债务风险水平较高地区,督促县市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审慎上新项目,多渠道化解缓释债务风险。
3.财政部贵州监管局建议:既让申报的专项债项目具备可持续发展条件,也让地方政府对于专项债券的需求适当降温
财政部贵州监管局4月12日发文《关于加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文章建议,一是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意识和“终身负责”理念。让地方政府严格根据区域内的财政收入情况、政府负债情况和储备项目情况进行决策,做好长远规划,既让申报的专项债项目具备可持续发展条件,也让地方政府对于专项债券的需求适当降温。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效益评估机制。投资要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算好经济效益账、社会效益账、投入产出账,坚决杜绝不计成本、不讲效益的行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鲜明导向,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有关部门审批施工图预算时,要坚持“先评估后决策”的原则,应采取委托中介机构评估、专家评议等方式,对项目投入经济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论证评估,提高审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三、事件关注
1.重庆能源集团等16家企业申请破产重整
4月12日,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将推进集团预重整工作。
重庆市能源集团表示,实施预重整+重整是集团转型发展的优选路径。要坚定信心、沉着应对,切实扛起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推进预重整及风险化解。4月11日,重庆破产法庭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重庆能源集团等16家企业申请破产重整,并同时提出预重整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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