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六十四条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一)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
(二)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
(三)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前款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决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来源:政信理财网,更多详情请咨询理财顾问:136-2194-8357(微信同)
本文链接:http://www.iwenqu.com/jxzx/66521.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iwenqu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点击访问:政府城投债官方网站
本文标签:突发
注明:
余老师专注信托、定融、债券、基金等领域,从业多年,经验丰富!
为中高净值人群提供专业、安全的资产配置和多元化的财富管理服务,帮助投资者实现财富增值!
锁定关注本站即可实时查询,及时获取《最新产品+最新进度+最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