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精选政信 » 山西信托-14号重庆潼南区标债 山西信托公司

在线服务

山西信托-14号重庆潼南区标债 山西信托公司

85°c 2023年04月23日 05:32 精选政信 0条评论
  移步手机端

1、打开你手机的二维码扫描APP
2、扫描左则的二维码
3、点击扫描获得的网址
4、可以在手机端阅读此文章

孩子是上天赐予的礼物,当这份礼物出现瑕疵,父母是否可以选择放弃?近日,潼南区法院审理一起原、被告离婚案,由于双方均拒绝抚养八岁脑瘫女儿,法院依法判决不予离婚。

法官表示,脑瘫女儿更需照料,父母请再爱她一次。

2008年12月,原告周女士与被告王先生相识并恋爱,不久后便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生活。2009年9月29日,周女士生下一女,系脑瘫患者,现为智力贰级残疾。2010年11月8日,周女士与王先生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常因琐事发生争吵,且王先生对周女士极度不信任,无端查看周女士各种聊天软件。

2016年3月,周女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证据不足,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后双方仍处于分居状态,感情无法改善。

2017年10月,周女士再次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审理过程中,王先生表示,同意离婚,但提出女儿由周女士抚养,王先生愿意每月给付1500元的抚养费。王先生认为,虽然女儿现暂由王先生的母亲照顾,但母亲年迈今后无法继续代为照顾,且周女士作为母亲抚养女儿比较方便。周女士则认为,自己无固定住所,收入较低,无力抚养女儿,如果女儿由王先生抚养,自己也愿意给付每月1500元的抚养费。经调解,双方仍无法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本案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但对于子女的抚养却表现出严重的不负责任,双方相互推诿,视子女为累赘,此做法不仅违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也违背了社会公德和民法公序良俗原则,不应予以提倡。为维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稳定、社会和谐,潼南区法院判决驳回周女士的诉讼请求。

山西信托-14号重庆潼南区标债 山西信托公司

上游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来源:政信理财网,更多详情请咨询理财顾问:136-2194-8357(微信同)

本文链接:http://www.iwenqu.com/jxzx/113620.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iwenqu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政信理财网购买流程

注明:

余老师专注信托、定融、债券、基金等领域,从业多年,经验丰富!

为中高净值人群提供专业、安全的资产配置和多元化的财富管理服务,帮助投资者实现财富增值!

锁定关注本站即可实时查询,及时获取《最新产品+最新进度+最全资料》
政信理财网

评论(0)

赞助政信理财网

发表评论:


【顶】 【踩】 【好】 【懵】 【赞】 【表情】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