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2022年债权1号 玉溪市抚仙湖投资公司水投
证券代码:600098 证券简称:广州发展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立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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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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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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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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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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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2-078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和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产投产业园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和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5,181.66万元。
●广州产投产业园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和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产投属下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人广州产投产业园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过关联交易事项;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电力集团”)拟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产投”)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产投产业园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产业园集团”)持有的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旺隆热电公司”)和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简称“新塘水务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45,181.66万元。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电力集团拟在旺隆热电公司场地上投资建设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减少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电力集团拟现金收购产业园集团持有的旺隆热电公司和新塘水务公司100%股权。
(三)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表决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由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和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对本次交易发表了肯定的独立意见。
产业园集团、旺隆热电公司和新塘水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产投属下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股权收购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产业园集团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产业园集团、旺隆热电公司和新塘水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产投属下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3条规定,产业园集团、旺隆热电公司和新塘水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产投产业园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爱强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3106房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85655685Y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服
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
产业园集团除为公司关联方外,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产业园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名称: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漆洪峰
住所:广州增城新塘镇环保二路10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2年9月16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3973941XU
主营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微咸水及其他类似水的收集、处理和再利用;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电力供应;火力发电;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
旺隆热电公司除为公司关联方外,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旺隆热电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名称: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漆洪峰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温涌路9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6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83265170E
主营业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微咸水及其他类似水的收集、处理和再利用。
新塘水务公司除为公司关联方外,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新塘水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中“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标的为产业园集团持有的旺隆热电公司100%股权和新塘水务公司100%股权。
(二)权属状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运营情况
旺隆热电公司于2018年9月关停,新塘水务公司于2018年9月关停。
(四)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广州产投属下全资子公司产业园集团100%持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1.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旺隆热电公司进行现金减资,相应减少净资产,增加应付股东减资款。
2.截止2022年5月31日,旺隆热电公司资产主要构成为:流动资产54,781万元,非流动资产24,9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7,902万元,无形资产4,520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4,452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2,494万元) 。
2、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广州产投属下全资子公司产业园集团100%持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1、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新塘水务公司进行现金减资,相应减少净资产,增加应付股东减资款。
2、截止2022年5月31日,新塘水务公司资产主要构成为:流动资产8,495万元,非流动资产5,9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315万元,无形资产1,841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1,77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2,812万元)。
四、 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资产评估情况
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简称“国众联评估公司”)对旺隆热电公司和新塘水务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评估。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5月31日。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2年5月31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旺隆热电公司和新塘水务公司净资产评估值分别为人民币33,354.17万元和人民币11,827.49万元,合计人民币45,181.66万元。旺隆热电公司和新塘水务公司评估增值分别为人民币4,617.57万元和2,786.18万元。
旺隆热电公司、新塘水务公司共有三宗土地,面积合计17.82万平方米,评估公司分别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上述土地评估结果较账面价值有所增值。
(二)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确定旺隆热电公司100%股权和新塘水务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分别为人民币33,354.17万元和人民币11,827.49万元,合计人民币45,181.66万元。
(三)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确认的评估报告所确定评估值为基础确定,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1.甲方(转让方):广州产投产业园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乙方(受让方):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和转让方式
1.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为转让方持有的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乙方转让前述股权。
(三)转让价格
根据国众联评估公司以2022年 5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持有的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人民币333,541,700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将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人民币118,274,900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四)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五)生效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1.旺隆气电替代项目建设需要。为扩大公司清洁能源规模,提升能源保供能力,进一步优化电源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电力集团拟投资建设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简称“旺隆气电替代项目”)。该项目是广东省重点能源项目,选址旺隆热电公司原厂址,已于2022年6月2日取得广州市发改委核准批复。
2.巩固广州市东部电源基地安全稳定运营,实现资产完整性和统一管理。通过本次股权收购,可拥有并充分利用现有场址、公用系统、净水系统、送出工程等设施,导入与公司发展战略相符的绿色低碳产业,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3.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收购交易,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旺隆热电公司和新塘水务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消除公司与旺隆热电公司和新塘水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旺隆热电公司和新塘水务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形。
(四)交易完成后旺隆热电公司和新塘水务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电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旺隆热电公司和新塘水务公司无对外担保和委托理财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由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和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公司100%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不存在需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4名独立董事均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通过。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前就本次收购股权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独立董事认真审核相关资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综上,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和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审核意见如下:本次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和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100%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电力集团拟收购控股股东属下企业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清洁能源业务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电力集团收购旺隆热电公司和新塘水务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广州发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减少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2-079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8日(星期二)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11月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098@gdg.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9日发布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11月8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
对2022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8日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站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党委书记、董事长:蔡瑞雄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宏
总会计师:马素英
独立董事:曾萍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11月8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098@gdg.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云
电话:020-37850968
传真:020-37850938
电子邮箱:600098@gdg.com.cn
六、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方式和参加人员有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调整,敬请投资者理解。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2-076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5名,张龙董事委托李光董事、马晓茜独立董事委托曾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瑞雄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季度安健环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公司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季度安健环工作情况报告》。
三、《关于通过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和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减少与控股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产投”)的关联交易,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广州产投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产投产业园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和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5,181.66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次关联交易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办理上述关联交易的具体事宜。
广州产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收购股权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不存在需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和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关于通过公司收购深圳能源光明电力有限公司35%股权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能源集团”)购买其持有的深圳能源光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电力”)35%股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转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及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平洋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楼9层、29-31层、34-41层
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75,738.991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41158P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投资和经营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益的高科技产业;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关的原材料的开发和运输、港口、码头和仓储工业等;经营和进出口本公司能源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设备、机具和交通工具等;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配套的地产、房产业和租赁等产业;各种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以及与能源工程相关的人员培训、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环保技术开发、转让和服务;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从事信息系统运营维护,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的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耗材、办公设备的销售与租赁;能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深圳能源集团48.05%股权。
深圳能源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能源光明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士孝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日期:2020年5月1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21,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6DNQ8L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501-1、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501-2、B501-3、B501-4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储能、移动供热、热力和冷能管网的运营;电力技术咨询和培训(不含职业技能培训)、建设管理和运维服务;电力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力、热力、冷能的生产、运营和销售;天然气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新能源、分布式能源的建设、生产和运维服务。
股东情况: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光明电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由于光明燃机项目处于建设期,因此光明电力暂无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光明电力负责建设的光明燃机项目计划于2023年、2024年陆续投产。
(三)股权收购方案
本次拟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截至专项审计基准日2022年2月28日,光明电力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99,033.31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39,033.3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0,000万元。经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资产评估基准日2022年2月28日,光明电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60,293.66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293.66万元,增值率0.49%。
参考光明电力专项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结果,本次拟以光明电力35%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作为转让价格,即人民币21,103万元(取整)。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本次收购完成后,深圳能源集团和公司分别持有光明电力65%和35%的股权。
(四)股权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光明电力负责建设光明燃机项目,公司本次收购光明电力35%股权,是按照省政府关于沙角电厂退役和替代电源建设工作部署,实现公司在沙角B电厂关停容量权益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扩大公司清洁能源布局和规模,促进电力和燃气业务的协同发展,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根据光明燃机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经济可行。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由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深圳能源光明电力有限公司3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1,103万元的价格收购光明电力35%股权,并按股比向光明电力注资。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2-077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应到会监事4名,实际到会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罗志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4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4名,4票同意通过)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通过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和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决议》(应到会监事4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通过)
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产投产业园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和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清洁能源业务范围,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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