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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城建开发2022债权资产 枣庄地块拍卖

101°c 2022年11月26日 21:39 定融问答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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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热用户,您好!

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采暖季供热收费工作于10月20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热费收取时间

1.我公司营业网点、各合作银行网点交费时间为10月20日--11月30日;

2.各合作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交费时间为10月20日--11月30日;

3.支付宝、微信生活缴费及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交费时间为10月20日—11月30日。

二、热费计收标准

供热收费标准按枣价格发〔2010〕153号文件执行,居民每采暖期为19.20元/平方米,非居民每采暖期为28.30元/平方米。

三、交费方式

1.分户控制的热用户。可选择在各银行网点窗口、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枣庄市热力总公司的微信公众平台、支付宝、微信生活缴费,也可到我公司的服务收费网点选择用现金、银行卡或扫码交费。

2.串联的热用户(由一个阀门控制整个单元的用户、由一个阀门控制整个楼的用户、成排平房或成排小康楼由一个阀门控制的用户)需到我公司营业网点窗口交费。

四、交费渠道

1.公司营业网点交纳热费。可到光明中路22号服务大厅(解放路立交桥西100米路北)、鑫昌路336号服务大厅(鑫昌路小学西邻)、解放北路15号服务大厅(香港街西首向北100米、中心花园门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热力服务窗口(龙头路和青檀路交叉口),使用现金、银行卡或扫码方式交纳热费。

2.使用支付宝交纳热费。打开支付宝→生活缴费→暖气费→选择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交纳热费。

3.使用微信生活交纳热费。打开微信→我的支付→生活缴费→供暖费→选择枣庄市热力总公司交纳热费。

4.微信公众平台交纳热费。微信搜索“枣庄市热力总公司”公众号,关注后绑定用户信息即可使用微信交纳热费。

5.使用爱山东·枣庄交纳热费。打开爱山东·枣庄APP→生活缴费→暖气费→选择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交纳热费。

6.在中国农业银行枣庄分行市中区营业网点柜台或手机银行交纳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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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点的自助设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通过扫工行二维码交纳热费。

8.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点柜台、智慧柜员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交纳热费。

9.在枣庄农商银行、枣庄银行各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交纳热费。

10.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手机银行交纳热费。打开邮储手机银行APP→生活缴费→采暖费→选择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交纳热费。

11.在中国银行的手机银行交纳热费。打开中行手机银行APP→生活缴费→取暖费→选择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交纳热费。

12.在济宁银行市中区各营业网点柜台办理交纳热费。

五、供暖报停

(一)线上报停

查找并关注枣庄市热力总公司微信公众号→温馨服务→在线报停,即可在线上办理报停业务。

(二)网点报停

1.单户居民携带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到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各服务网点办理。

2.集体用热户请收齐全部报停户的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到到我公司各服务网点办理。

3.办理报停时限。今冬供热报停时间10月30日止,不用热的用户可线上报停或到我公司各营业网点办理供热报停手续。逾期没有办理报停的视为正常用热户,需足额交纳采暖费。逾期未交纳热费的用户,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有关规定和《供用热合同》的约定,我公司将自11月30日起加收***金。经催告仍不交纳的,我公司将采取停止供热措施。

六、温馨提示

1.营业收费时间。我公司营业网点收费时间为8:30—16:00,收费期间节假日正常营业。解放北路15号服务大厅(香港街西首向北100米、中心花园门市房)于10月20日至11月30日办理收费业务。

2.为共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群集中,“从我做起”阻断病毒传播路径,建议直管用户尽量选择线上交费。选择线下交费的用户请合理安排交费时间和方式,提前交纳热费。

3.我公司的服务收费网点扫码支付热费(微信、支付宝、银联二维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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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执行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时间安排。

5.开栓供暖。11月15日供热开始后,已交费热用户如发现暖气未通,可拨打公司热线电话或携带交费凭据与我公司各服务区域“暖心管家”服务团队联系开通。

6.室内换热装置。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章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换热装置是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依据第五章第五十二条用户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用户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请广大用户在用热前自行拆除室内换热装置,否则,将按规定给予处罚并依法赔偿我公司热损失。

7.为创建节约型企业,减少小区广告污染,我公司将逐年减少纸质收费报停通知的张贴数量,请广大用户关注我公司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了解供热相关资讯。

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来源:政信理财网,更多详情请咨询理财顾问:136-2194-8357(微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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